《重慶市工程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多測合一實施辦法》政策解讀
2025/3/13 18:09:41 瀏覽數:43
為貫徹落實重慶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部署,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9〕11號)、《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印發<測繪資質管理辦法和測繪資質分類分級標準>的通知》(自然資辦發〔2021〕43號)、《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多測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資辦函〔2024〕1729號)等文件精神,市規劃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國防動員辦聯合修訂了《重慶市工程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多測合一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現就相關政策文件解讀如下。
一、背景依據 2024年8月,自然資源部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多測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資辦函〔2024〕1729號),要求取消測繪服務市場的部門壟斷和地方保護措施以及違規設置的預選庫、資格庫、名錄庫等。 2023年5月,自然資源部發布的《地籍調查規程 GB/T 42547—2023》,明確地籍調查包括權屬調查和不動產測繪。 由于原《實施辦法》第三、四、七、十四條在多測合一定義和名錄庫等方面與現行政策文件的規定不符,因此需要對《實施辦法》進行修訂。 二、主要修訂內容 《實施辦法》修訂的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兩個方面: 第三條,為進一步深化“多測合一”改革,實現竣工驗收及不動產登記階段涉及測繪事項“一次委托、一家單位、成果共享”,提升服務效率,激發市場活力,持續優化營商環境,修改主要包括三個方面。一是建設單位選擇一家測繪中介服務機構提供多測合一服務。二是測繪中介服務機構根據項目建設進度和建設單位需要,可分類出具測繪成果報告,同一標的物不得重復測繪。三是對“多測合一”的定義進行了完善。 第四、七、十四條,刪除了有關測繪中介服務機構名錄庫的描述。 《實施辦法》還修改了一些文字表述內容(如按照上位文件要求將“測繪中介服務機構”修改為“測繪單位”)。
來源:重慶規劃自然資源